清廉建设

【拍蝇记】第四百十二期:水利"能人"的"落水"之路

  • 阅读数:397

  • 发布时间:2023/06/24

  •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被告人陆永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2023年2月,开化县人民法院对陆永洪受贿案作出宣判,宣告了这位水利“能人”的“落水”。

1998年,陆永洪大学毕业后被分配至开化县水利局下属水电实业公司,开始了他的基层水利工作生涯。彼时的他踏实肯干、刻苦研,很快成为水利业务的行家里手,从河道堤防管理所一般干部到副所长、所长,后担任河湖服务中心主任,还曾被国家水利部评为最美护河(湖)人。工作上顺风顺水,本应更加珍惜荣誉的水利能人却靠水吃水,最终落水

虚荣心膨胀,在阿谀奉承中放松警惕

从事水利工作后,陆永洪一干就是24年。起初的他谨小慎微。随着资历的增长职务的升迁他逐渐得得意忘形,放松对自我的要求

由于业务能力出众,陆永洪逐步被提任河道堤防管理所副所长所长,在河道涉河审批、项目实施监督、变更会商、工程验收等方面具有一定职权。这个时候,陆永洪原本以同事、同学为主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悄然发生了变化,一些场老板水利工程老板朋友凑了上来在一声声陆局的吹捧声中初掌权柄的陆永洪虚荣心更加膨胀,在推杯换盏间放松了警惕

为体现自己有能力,他们有需要,招呼一声我就用心干好。不管是河道审批,还是工程验收,陆永洪将组织赋予的职权发挥得淋漓尽致,他都挖空心思老板朋友大开方便之门逐渐丧失了原则,背离了初心。

贪欲心泛滥,在坐地生财中逐渐迷失

热衷于与老板朋友们勾肩搭背陆永洪吃惯了高档菜肴、喝多了名贵佳酿更加亲清不分也不再停留在戴高帽口舌之欲,开始从满足虚荣到谋求利益当得知老板需要资金周转,陆永洪发现了一条稳健的生财之道——放贷收息。

20135月,陆永洪向某工程公司老板方某放贷18万元,双方约定月息15,最终获利3元。第一笔放贷尝到甜头的陆永洪,又陆续多次向该公司方某等人放贷,累计金额达128万元,利息最高至月息25,共获利19元。

他们有求于我,向他们出借资金收取利息,没有一点风险,更有一笔可观收入。陆永洪在忏悔书中写道为了生活上过得更好资产集聚更快,虚荣心满足还不够,还生出贪念之心。直至案发,陆永洪通过向水利工程老板等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共计47万余元。

畏惧心丧失,在权钱交易中彻底沉沦

贪欲之门一旦洞开,便一发不可收拾,陆永洪胃口变得越来越大,畏惧之心也彻底抛之脑后。

2018年,陆永洪在审批某项目涉河事项时,觉得有利可图,便向该工程实际承包人刘某提出由自己分包部分挡墙工程。后续该挡墙工程实际仍由刘某出资管理实施,陆永洪既未投入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成本,也未参与工程的实际管理工程结算后,陆永洪以分红名义向刘某索贿20万元,玩起空手套白狼的戏码。

20225月,开化县委巡察组进驻县水利局后,陆永洪惴惴不安,担心问题败露,便找刘某串供,妄想规避惩处。然而,再精心的说辞也掩盖不住事实真相。随着巡察的逐渐深入,陆永洪最终主动投案,接受开化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经查,陆永洪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代付餐费;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其与管理服务对象的借贷情况,未如实上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29月,陆永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2月,陆永洪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今后不管在哪里工作、生活,一定要牢牢记住,做人做事要守牢法律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才是真道理。随着法槌落下,陆永洪幡然醒悟。

(开化县纪委监委)

 

最新

请点击右上角转发按钮进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