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提出年度十大任务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3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坚持创新改革开放,着力提升装配式建造品质,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点提出十大任务:
(一)坚持“项目为王”。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按照“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思路,提前谋划、尽早启动,确保实现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推进装配化装修。制订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方案,编制装配化装修设计技术导则和施工技术指南,建立健全与装配化装修发展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体系。
(三)提升一体化设计能力。发挥设计引领作用,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加强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正向BIM应用,提高设计质量,有效指导现场施工。
(四)完善技术标准。组织修订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优化评价指标,引导品质提升。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BIM设计规则及设计深度技术导则》等标准图集。
(五)推进智能建造试点。指导支持温州、嘉兴、台州3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积极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一批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开展智能建造技术体系与推进政策课题研究。
(六)深化钢结构住宅建设。巩固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成果,扩大实施范围,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任务实现11个市全覆盖,加强技术支撑,积极推广轻钢农房绿色建筑。
(七)培育建筑产业工人。指导推进各市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分院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新机制。组织举办第六届全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提升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水平。
(八)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提升行动,抓好产品质量,加强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抓好建造质量,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全过程施工管理。
(九)深化“浙里建造”。推进“浙里建造”迭代升级,优化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构件生产、现场建造等全流程的业务流、管理流、数据流,实现数字赋能。
(十)加强评价示范。制订《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严把装配式建筑质量,选树一批预制装配率高、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和全过程应用BIM技术的典型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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