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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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文件

关于在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开展第四届 “青年榜样”选树活动的通知

 

浙装协〔2022〕16号

各地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各会员企业: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时代主题,鼓励青年创新创业,为企业带来新动力,为行业注入新活力。经研究决定,在行业内面向会员企业及各地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开展第四届“青年榜样”选树活动,选树一批新时代奋进有为装饰新青年。通过选树活动,增进建筑装饰业青年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夯实建筑装饰“诚信至上、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的综合素质基础,充分发挥新时代青年在装饰各领域青年榜样作用,为“亚运攻坚、共富示范、我为群众办实事、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对象 在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开展。申报对象须在装饰行业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研究生、博士以上学历两年以上从业经历),年龄在35岁以下(不含35岁)。
 二、选树名额 
 在全省建筑装饰行业内选树20名以内“青年榜样”和“青年榜样”提名若干。
 三、选树条件 
 本次选树的典型必须体现先进性、示范性、时代性、群众性等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围绕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省建筑装饰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领域装饰技术转型升级,以及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国家重点建设装饰工程等工作的基层工作者、行业领军人物、优秀管理人才、一线工匠等。得到所在单位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代表性。
 选树的典型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个人信誉良好;能以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岗位、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与较高的职业技能,在本职岗位或行业上充分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完成工作任务较为出色。
 各类别选树条件如下:
(一) 青年榜样--优秀工匠(技师)设计师项目经理(建造师)、装饰管理岗位人员(党务行政 
 1、优秀工匠(技师) 
 1)具有高超的技能技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技能岗位上创新操作工艺,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具有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建筑装饰“师带徒”等活动,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3)在工作中不断追求完美与极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对产品精雕细琢,对品质精益求精。
 2、设计师
 1)主持完成  5  项以上代表性的优秀设计作品;
 2)在设计创新、方案创作方面有一定行业影响;
 3)在工程设计理论上有一定造诣,公开发表过本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著作或教材,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获得授权专利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业绩;
 4)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或和美建筑装饰设计竞赛名次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项目经理(建造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曾获“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所负责的工程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优质工程奖的可优先评选;
 4)切实做好成本控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注重技术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
 4、装饰管理岗位人员(党务、行政) 
 1)工作积极主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极具团队合作精神,有大局观;
 3)对本岗位业务技能熟练,并不断虚心学习和创新,所带领的工作团队具有较高的工作效率,业绩优良,对企业发展具有模范带头的作用;
 4)热心支持建筑装饰行业工作,在管理岗位上有突出贡献,曾受到表彰。
(二)青年榜样--法人、企业家、职业经理人 
 1、在企业管理岗位上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创新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向上向好发展,企业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
 2、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爱心捐赠等慈善事业,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一定的社会地位。
(三)青年榜样--协会工作者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装饰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协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精益求精;
 4)在协会工作中曾获“先进工作者”或其他荣誉。
 四、申报要求 
 1、结合实际情况及申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青年推荐为候选人,每单位各类别限1人。
 2、申报于 2022 年  3月31日前将“青年榜样”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叁份)上报我会。
 3、同时需提供证件照一张(2 寸)、生活照 2 张,工作生活中的相关视频资料。照片电子版及相关视频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以便统一制作宣传资料。
 五、申报程序 
 1、人员推荐。可通过单位推荐、社团推荐、个人自荐等不同方式进行申报。
 2、条件审核。协会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形成“青年榜样”初审入围名单。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个人进行复审,形成“青年榜样”提名候选名单,并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4、公示公告。在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对提名候选“青年榜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年度“青年榜样”名单。进行正式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宣传展示。
 六、联系人及地址
 协会办公室|工程分会:袁海泉 88803305   QQ:228829407
 协会工会:李  楠 88807408              QQ:106140012
 协会设计分会:叶  琳 87663319          QQ:425936058
 协会幕墙分会:韩章微 88807408          QQ:64989916
 协会家装分会:林青春 88801848          QQ:2430982701
 协会材料分会:魏秋仙 88905048          QQ:963114868
 协会智能化分会:张 琦88800475          QQ:6187815
 协会加固分会:沈筱红 88963361          QQ:154462435
 标准技术发展办公室:李依蔚 88800673    QQ:2769233197
 青年榜样申报汇总办公室:朱昊88800673   QQ:754211067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18 号蓝天商务中心 14 楼
 
        附件1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青年榜样”申报表(工匠、设计师、项目经理、装饰管理人员)
        附件2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青年榜样”申报表(法人、负责人、职业经理人)
        附件3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青年榜样”申报表(协会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