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协会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新闻与活动
党建园地
清廉建设
我为群众办实事
会员服务
技术与标准
装配式装修
走进协会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荣誉
组织架构
分支机构
装饰之美视频
联系我们
信息公开
会费缴纳和服务管理办法
规范性建设承诺书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监事会工作条例
诚信建设承诺书
公开会费及基本服务项目清单
通知公告
行业文件
新闻与活动
协会动态
重要新闻
行业新闻
装饰之美品牌建设
和美赛事
喜迎亚运装饰之美
党建园地
党建党规
工作动态
学习资料
党纪学习教育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清廉建设
政策法规
制度建设
学习宣讲
警示教育
我为群众办实事
以旧换新
和美装饰美好生活
城市更新装饰服务
浙里装饰美好生活
会员服务
入会指南
在线申请
协会会员
会员风采
技术与标准
建筑装饰行业相关已发布标准
建筑装饰相关标准宣贯
建筑装饰质量控制标准
精品工程展示
装饰青年设计师研学活动
装饰总工程师交流
家装设计师实务学习
装配式装修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行业文件
通知公告
行业文件
行业文件
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建筑装饰业 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材料类)
浙装协〔2022〕33 号
各建筑装饰材料企业
:
为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我省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根据中装协〔2022〕19号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通知要求,2022年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材料类
企业按《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
请各申报企业按文件要求上报省协会初审,由协会推荐至中装协信用评价办公室,信用评价新申报和复评工作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截止日期分别是4月29日和8月31日。相关表格请从浙江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官网(www.zjjzzs.com.cn)公告栏直接下载。
一、关于企业信用评价申报的相关工作
1、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确保真实性和合法性,严禁弄虚作假。凡参加中装协、省装协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数据统计工作、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和担任协会理事以上职务的企业,要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践行“装饰行业诚信公约”并先行通过行业信用评价。
2.信用评价资料采用网上申报及线下资料申报结合的办法。申报企业登录中装协诚信建设服务平台(www.xcbda.cn)进行网上申报。线下资料要求纸质文件和U盘相结合。纸质文件提供盖章的申报表和初评初审表,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均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分目录存入U盘,申报表word电子文档一并存入U盘。
3.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凡是有“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的企业或被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严重失信的企业,自动终止原评定等级,新申报企业无参评资格。
4. 凡近三年有“全国法院被执行人” (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记录的或有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根据信用修复的情况,在原评定等级基础上进行减分或降级处理。
5.凡行业内满足《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附件3)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申报。
6.省协会初审工作的重点是审查申报企业按《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要求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并填报《2022年度建筑装饰行业材料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附件4),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中装协秘书处(行业信用建设办公室)。
7.凡信用评价三年有效期满的企业,如需继续评价,则视同初次申报,按《实施办法》和新的评价标准认定信用等级。
二、关于年度复评的相关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严格建立对被评价企业的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复评”的规定,我会对已授予的信用评价等级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实行年度复评。
1.根据《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省级建筑装饰协会(分会)和本会各专业委员会为年度复评单位。
2.需年度复评的企业根据《行业信用评价跟踪复评》(附件5)的要求向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提交复评资料,省协会安排复评专家进行资料审查并撰写《跟踪复评意见书》,由省协会统一报送中装协。
3.年度复评结果与原授予的信用等级有差异时,按《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年度复评工作截止日期同新申报工作,逾期视为拒绝配合复评,按《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六款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
:
协会材料分会:魏秋仙 0571-88905048
协会工程分会:袁海泉 0571-88803305
附件1 中装协[2022]19号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3 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附件4 2022年度建筑装饰行业材料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附件5 行业信用评价跟踪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