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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清廉社会组织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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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4/25

  • 来源: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清廉社会组织创建方案

(2023年4月25日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省清廉浙江建设推进会精神,根据《2023年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的整体部署,现就创建清廉社会组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清廉浙江建设作为推动行业协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围绕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以“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主线,努力营造形成行业、企业发展风清气正、和谐清朗的良好生态。着力打造“和美装饰”清廉社会组织品牌,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二、创建目标

到2025年底,协会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建统领作用更好发挥,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进一步融合发展,风险防范机制更加完备。到2035年,协会各项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结构全面优化、能力迭代升级,廉洁文化蔚然成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越性在协会充分彰显。

三、创建内容

(一)坚持党建统领,绘就行业协会清廉底色 

围绕“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主线,持之以恒推进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落实《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对照评价指标,从组织体制、清廉机制、运行管理、清廉文化、政社关系五个纬度进行分解,进一步夯实协会理事会作为清廉建设责任主体、监事会为监督主体的责任。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清廉社会组织”写入《章程》,作为党组织主要工作职责之一。配好纪检委员,完善工作机制。动态梳理清廉建设目标、责任清单及主要风险点,将清廉建设纳入协会党建工作统一部署,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二) 加强制度建设,构筑行业协会清廉防线 

坚持规范促廉,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作为检验自身的重要标尺和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日常工作对照评价标准规范开展。严格执行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对协会分支机构实施规范管理、有效监督。聚焦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及参与人员的廉政风险,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防控举措,严格按合同履行。定期进行对强制收费、关联交易、违规牟利等不正之风的自查自纠,使行业协会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宣传引导,涵养行业协会清廉生态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通过书记党课、专题讲座等,宣讲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及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重大目的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清廉建设宣贯,在行业大型会议及日常宣传报道中坚持正确的导向,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与省、市、区装饰协会联动,通过各装饰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等各类会议,宣讲《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倡议书》,引导省、市、区装饰协会积极创建清廉社会组织与清廉企业。引导协会工作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系好每一粒扣子,培养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挖掘创建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做好活动宣传展示,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涵养行业清廉生态。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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