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蝇记】第四百十六期:"搭档"噬食土地 双双身陷囹圄
“我们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村民的信任,竟然对生养我们的这片土地起了贪念……”说这话的,是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浮石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孝飞和时任浮石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吴水祥。
村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本该是为村谋发展、为民谋福利的好搭档,而吴孝飞和吴水祥却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中一同被“俘虏”,双双沦为了阶下囚。
一拍即合,工作伙伴沦为“贪腐搭档”
土生土长的吴孝飞、吴水祥,曾经对脚下的这片土地满怀热爱,踏实劳作、辛勤耕耘,尤其在成为村干部后,也曾携手为村民做过不少实事。为了方便村民用水,吴孝飞带头掘井,为浮石村带来一口清泉;浮石村修路缺钱,吴水祥二话不说就垫钱为村里修路……
然而在征地款面前,老“搭档”却发生了质变,由搭把手为民谋利,扭曲为手拉手抱团牟利。
2014年,西气东输天然气长输管道技术装备工业试验中心衢州试验站和西气东输二线上海支干线增输工程衢州压气站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衢江区浮石街道浮石村土地。时任浮石村党支部书记的吴孝飞与时任浮石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的吴水祥,一同成为了征地工作组的成员,负责征地过程中的土地指界、协助征地补偿款发放等工作。
作为村干部,本应尽心尽责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工作,然而吴孝飞、吴水祥俩人却对小微权力动起了歪心思。他们找到负责征用土地现场丈量、征地面积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工作的征地工作组成员郑某某,突破其本就脆弱的心理防线,将郑某某拉入“贪腐联盟”,形成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通过假借农户名义虚报征地面积4000余平方米的方式,骗取大额征地补偿款共计34万余元,并予以私分。
无本合作,利用工程变相受贿
一次虚报征地套取补偿款成功后,吴孝飞、吴水祥二人便尝到了甜头,在利欲熏心中,结成了更为牢固的利益同盟。
2016年,新田铺自然村范围内的姜家坞溪地块符合申报“以奖代补”的土地开发项目的条件。吴孝飞、吴水祥负责牵头召开村两委联席办公会,确定项目立项申报以及后期具体的申报工作。
土地垦造项目中的巨大利益使不少工程老板趋之若鹜。在一次衢江区某家庭农场黄某某安排的饭局上,吴孝飞、吴水祥俩人毫不避讳地表明要想拿下项目并能顺利施工,要看其够不够“诚意”。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本应公平竞争决定归属的土地垦造项目成了吴孝飞、吴水祥攫取私利的工具。项目从立项到完工,吴孝飞、吴水祥共收取黄某某好处费近90万元,皆被平均瓜分。为掩盖犯罪事实,吴孝飞、吴水祥俩人甚至还伪造项目转让合同。
对不劳而获的“恶果”甘之如饴,吴孝飞、吴水祥二人在噬食土地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可叹的是,土地变现带来了权力变现,生养之地也随之变成了贪欲的埋葬之地。
靠地吃地,套取资金攫得更大利益
推杯换盏间,吴孝飞、吴水祥的“胃口”越来越大,竟打起了集体土地流转的主意。
2016年12月,姜家坞溪项目顺利开发,开发范围内包含浮石村新田铺自然村25亩集体用地,根据要求,土地开发项目中的集体土地政策处理费需经公开招标确定。
“在项目申报立项前期,吴孝飞、吴水祥二人就寄希望于通过项目获利,先后分三笔向村集体账户交纳了1.5万元招投标保障金。”衢江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道,虽然二人经商讨后放弃了对该项目的承接,但在集体土地政策处理中,二人又将手伸向了集体用地政策处理费。未经村集体决议,吴孝飞、吴水祥就将承包方应付给村集体8000余元的政策处理费,私自以低价向村集体缴纳3年,从中套取政策处理费16万余元后二人予以平分。
为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查处,吴水祥还以衢江区某家庭农场的名义与浮石村村民委员会签订虚假土地承包合同,并伪造党员代表会议决议。“以为做得密不透风。”吴孝飞、吴水祥一面担心害怕,一面自我宽慰。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二人伪造凭据、索要好处费、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引起了村民的不满,衢江区纪委监委多次收到关于二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2022年4月,衢江区纪委监委分别对吴孝飞、吴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7月,吴孝飞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吴水祥早在2020年6月,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已被开除党籍,同年7月,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相关职务被免去。其二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衢江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2023年1月,衢江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吴孝飞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吴水祥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
“土地永远是公平的,辛勤耕作尝硕果,不劳而获吞苦果。”贪欲不遏,妄图搭档噬食土地,却终被反噬,留下深刻的教训,时刻警醒着立足于土地上的每一个人。
(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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